登入

登入你的賬戶

登記名稱(英文) *
密碼(至少10個字符,包括a-zA-Z0-9#!@等) *
請記住我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哥林多前書》(十一1)

近月來大台鋪天蓋地宣傳新開發的網上直播平台,大抵概念源自幾年前開始興起網絡「博客」(Blogger)—他們在網絡上針對於個別範疇(普遍是旅遊、美容、電玩、電影介紹)發帖子分享心得。愈多人追蹤瀏覽他的帖文,該「博客」就愈影響讀者/觀眾對於該類產品的消費模式。傳媒統稱這些「博客」為Key Opinion Leader (下稱K.O.L.)—消費者考慮購物之前,多少也會參考K.O.L.對產品的評價。因此K.O.L.對於產品的褒貶可謂直接影響該產品銷路。

其實早於初期教會,保羅也積極做信徒群體中間的K.O.L.。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他要求哥林多教會效法他。(十一1)剛才保羅一至四章斥責哥林多教會內的人分門結黨,現在保羅為何卻要求他們效法他呢?

原來保羅所要求哥林多教會信徒的,乃是效法他怎樣效法基督。「效法」帶有跟隨,甚至是模仿的意思。保羅呼籲哥林多教會模仿不是他的獨特品味或個人喜好,保羅希望弟兄姊妹努力模仿的,是他如何忠心跟隨,甚至是努力倣效基督這方面。那保羅是怎樣效法基督呢?讓我們稍稍看這一節的上文。

十章32-33節,保羅正就回應吃祭偶像之物一事作總結:「32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保羅以凡事榮神益人而甘願放下自身的益處。這不但是他處理祭偶像之物的原則,也是他一貫做人處事的準則。對比於保羅所效法的對象,耶穌基督在救贖事件上表現出更徹底的自我犧牲。有「僕人之歌」之稱《腓立比書》二5-11,其中6-8節道出基督一步步降卑:

 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使榮耀歸與父神。

當這世代人人爭做K.O.L.,但從使徒保羅、從耶穌基督的親身示範,真正的信仰K.O.L.乃在於我們可以為主為人的緣故,甘願放下幾多自身應有的好處及權利。今年乃為佈道年,我想我們首先要問:究竟別人可否從我身上,看到我如何努力效法基督嗎?在我身上有「道」可以傳給別人嗎?為了「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我當前願意為主為人付上幾多?犧牲幾多?

弟兄姊妹,跟隨/效法基督需要付上代價。求主聖靈幫助我們,一同努力爭取做信仰K.O.L.,叫人從我們身上,一同效法基督,活出基督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