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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方言」的看法
    • 方言是聖靈的恩賜 (林前12:10, 28)
    • 方言不宜高舉
    • 方言不宜在公開聚會中運用 (參:林前14:16; 26-28)
    • 方言不是藉教導、按手或其他的方式而得來的,是聖靈所分派的 (林前12:10,11)
    • 方言(正如其他的恩賜)不是「屬靈」的記號 (參:林前13:1)

 

  • 對「神蹟」的看法
    • 有很多事情都是「神蹟」,如:信主、聽道、成長、活出基督樣式等,都是神「超然」的工作,不是人的工作。
    • 當然醫病、趕鬼也是神超然的工作,今天也存在。
    • 神蹟是神的工作﹐而不是由人安排或策劃而有的。
    • 神是活著的,今天仍然可以有神蹟發生。
    • 教會可為病人禱告,但不應告訴、引導或讓別人理解得醫治是必然的;為病人禱告是基督徒的本份,但醫治與否是在於神的主權。(參:林前3:6; 弗1:11; 提前4:13; 提後2:15) 

 

  • 對「聖靈充滿」的看法
    • 信徒被聖靈充滿是恆常性的
      • 「要被聖靈充滿」是神的命令,是信徒每日每時都要追求的。(弗5:18)
      • 「被聖靈充滿」很多時表現在信徒生命的復興、聖潔生活、喜樂等事情上,並不一定伴隨著神蹟。(參:徒11:24; 13:52)
      • 「人要被聖靈充滿」就要認罪、謙卑、被神的話全然掌管。(參:約6:63)
    • 聖靈充滿也可以是偶發性的(spontaneous)
      • 神要透過信徒特殊的表現﹐彰顯神自己。
      • 有些時候﹐因著特殊的需要﹐信徒被聖靈充滿﹐實現神的旨意。(參:徒8:39; 13:9-11) 

 

  • 對「啟示性的恩賜」的看法
    • 屬靈恩賜之中,也有「啟示性的恩賜」,如:先知、先知講道、預言、知識的言語、智慧的言語……等。在聖經裏「先知」、「先知講道」,其實與「預言」是出於同一個字"propheteuo"(參:太15:7; 26:68; 林前14:1; 猶14)。
    • 神向人說話,就是「啟示」,但會有不同的方式,如:明白聖經、應用聖經、對教會及個人的帶領或旨意等。
    • 今天神向人說話﹐雖然是啟示,但並不是「規範性的」(normative),沒有聖經正典的權威。
    • 啟示的內容需要其餘的信徒慎思明辨,不能太快、太草率地接納一個個人的感動為從神而來的感動。
    • 啟示的運用也需要教會權柄的監管﹐以防濫用﹐尤其是啟示內容是教會性的。(參:羅15:4; 提後3:16) 

 

  • 對病得醫治的看法
    • 患病的成因很多, 有人因身體扺抗力弱、犯罪、魔鬼的攻擊或神的試煉而患病。患病不一定與犯罪或魔鬼的攻擊有直接的關係。病不得醫治不一定與患病者不順從神有關。(參:林後12:6-10)
    • 我們應為患病者禱告, 求神醫治,醫治的主權在神。(參:二5)
    • 神的救贖包括靈魂和身體得贖,病得醫治是神的恩典,但病不得醫治也仍可以是神的恩典。

 

  • 在神學上本會堂認為:
    • 篤信聖經的教會今日要抗拒的並不是神蹟,而是將神蹟的主權歸在人的控制、預設之中的思想、做法。
    • 我們也不是怕一些特別的經歷,因為神之為神,祂可以將奇妙的經歷加給人;但我們所不能接受的,是單單追求經歷本身,或預設某些經歷一定要發生。若果教會因為教導聖經真理,如:勸人認罪、過聖潔生活、熱心佈道……等,而人在那時有身體、心靈的特別經歷,這並不是我們要去質疑的。

 

  • 本會堂對靈恩群體之回應 
  • 我們不贊成也不鼓勵會堂弟兄姊妹參加靈恩群體的聚會或活動。靈恩群體的聚會或活動是指:
    • 在聚會中聚會負責人或會眾有高舉或鼓勵神蹟治病、趕鬼、說方言、說預言、「聖靈擊倒」或「靈嘔」現象或活動; 或負責團體多次或刻意容讓或預備參加者在聚會地點內出現上述部分或全部現象或活動。
    • 在聚會中經常傳講/教導或高舉神蹟治病趕鬼、說方言、見異象、說預言、"屬靈領域"(spriritual mapping) (挑戰靈界的概念)、聖靈擊倒等概念的。
    • 以「神蹟醫治」、「權能佈道」為號召的聚會。
    • 由傳統靈恩群體, 或大部分(主流)福音派認同為與「第三波」或「第四波」有關的靈恩群體, 或會堂同工會認定為靈恩群體等所主辦的聚會。

 

  • 本會堂與不同背景會友的相交 
  • 我們接納那些認同(同情)靈恩運動的弟兄姊妹或會友與我們一起在會堂聚會, 但我們期望他們(作為會友)能接受會堂對靈恩運動的看法和立場, 雖然他們會從不同的角度看這個問題。